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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走出去”:温州民企的教训不能忘

2021-02-25中国税务报
  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中国民企“走出去”步伐加快,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领域日渐拓宽,遭遇的风险也在增多。前不久,一份对温州部分民企“走出去”情况的调查显示,民企“走出去”要想走得稳、走得远,既应有国际化视野,遵循国际规则,又需国家建立相应机制予以扶持。
  “走出去”民企缘何遭遇困境
  忽视知识产权保护。谈到曾当了近十年“被告”时,正泰集团负责人心头依然沉重。自1995年起,法国施耐德电气公司接连在法、德、意等欧洲国家对正泰20多项专利提起诉讼,严重影响了正泰集团“走出去”。痛定思痛之后,正泰集团收集了大量有关对方企业侵权的证据。2006年7月,正泰集团以施耐德电气公司5个产品侵权为由提出诉讼。经历3年的诉讼审理之后,正泰集团“沉冤”得以“昭雪”,获赔1.575亿元,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
  风险控制考虑不足。康奈集团的副总谈到一起知识产权纠纷,2001年5月,康奈集团在意大利开了第一家店,很快赢得了消费者青睐。此后,便在巴黎成立了康奈法国贸易公司,计划以法国为中心,拓展整个欧洲市场。为尽快争得当地市场销售份额,企业紧挨着法国老牌鞋业威士顿公司开了22家专卖店和40多个专柜。因产品质优价廉,影响到这家老牌皮鞋的销售。2009年4月,法方以涉嫌仿冒起诉,法国海关警察、税务局相继介入,调查了9个多月,企业被罚款20万欧元、法定代表人被判刑4个月。为了维权,康奈将官司打到法国高院,2013年12月胜诉。尽管官司赢了,但近5年的诉讼及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国、限制公司银行开户,迫使康奈在当地的专卖店相继关闭,目前仅剩1家。损失之惨重可想而知,光律师费支出就达77200欧元。
  缺乏国际化专业管理人才。说起欧盟反倾销案时,奥康集团一位高管记忆犹新。2006年,欧盟开始对包括奥康在内的1240多家中国鞋企征收两年16.5%的反倾销税,且在征税期满以复审为名,再延长15个月。奥康联合广东、福建等地5家鞋企上诉至欧盟初级法院。败诉之后,其余4家企业放弃上诉,奥康单独上诉至欧盟高院。最终胜诉,退回被征了6年的反倾销税。如果企业在“走出去”之前有一支熟悉WTO规则的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不至于打那么长时间官司。
  民企怎样才能又快又稳地“走出去”
  “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国民企“走出去”提供了广阔舞台。从正泰集团与施耐德的“恩怨”和解、康奈集团“维权”成功、奥康集团“反倾销”诉讼胜利来看,如何使中国民企又快又稳地“走出去”,尚需多方同心协力,也需企业自身增强风险意识和防护能力。
  纳税服务要靠前。税务机关应紧跟民企“走出去”步伐,做到纳税服务“前移”。及时了解信息,提前介入,给予民企方便、可靠的税收政策咨询服务。与金融办、商务局等部门建立联控机制,搭建国际税收动态风险信息库。收集“走出去”民企遭遇境外税收歧视或不合理调查的应对案例,使民企对国内外税收政策及应对策略应知尽知。帮助企业利用好税收协定,避免不必要的税收纠纷。
  投资规划要科学。民企应挑选懂征管、懂税法、懂商务等知识的人才,组建高水平的税务团队,积极做好跨国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的税务风险分析与规划,对潜在税收风险要提早预测,及时采取措施,力争把风险降到最低。
  非商业风险要避免。海外投资,面临着知识产权纠纷、税收政策、汇率浮动等因素影响,还可能面临诸如政局动荡、自然灾害等非商业风险。“走出去”民企要主动与东道国政府部门接触及谈判,就争端解决条款、资金汇出、税收方法和价格控制等关键问题达成协议。另外,企业要多熟悉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使民企不仅能“走出去”,而且能“融得进”“留得下”。
  需要国家战略“护航”。实施“走出去”倡议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一系列鼓励民企“走出去”的法规。建议政府部门支持商会在海外设立服务网站,协助和配合我国驻外机构做好民企境外的服务、管理、协调及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