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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研讨税收确定性工具的创新

2023-06-07 中国税务报
  税收确定性是纳税人在增加跨境投资时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近日,在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召开的“税收确定性工具国际比较研究”开题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介绍了对现有税收确定性工具的研究成果,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税务机关现实征管需求,为税收确定性工具的创新建言献策。
  与会专家学者提出了税收不确定性的三个来源,一是税收立法因素,包括税收协定、税法是否完备,解释是否清晰等;二是税收执法因素,包括税收协定、税法执行是否规范,执行标准是否统一等;三是纳税人经济活动因素,包括新业态的出现,经济交往方式的创新等。他们认为,解决税收不确定性问题需要各国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充分运用现有的税收确定性工具,并不断创新,更好地提升税收确定性。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张志勇认为,对于税收确定性工具,国际上的关注度很高,但国内还需加强,税务机关更需增强紧迫感,主动应对,在面对问题时不能仅是遵从、应对国际规则,而要在参与国际合作的同时反思国内立法及执法方面存在的差距,提前预警、努力完善。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反避税二处处长孙毅敏提出三个可以考虑的研究方向:一是我国国内救济途径和国际救济途径适用关系研究;二是税收确定性工具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方面的适用性研究;三是我国未来可探索的新型税收确定性工具研究。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国际室主任孙红梅提出,税收确定性在减少纳税人经营风险和额外税收负担,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厦门大学教授朱炎生认为,从创新工具的角度,现阶段可以从税收遵从可预期性和有效性入手,为纳税人提供一些适用于企业内部的税收风险控制指引,尽可能从推动征管改革的角度,为纳税人提供更多保障行为合规性的约束工具,使之不依赖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经济行为的外部介入。当前国际上对于税收确定性工具的使用,仍处于探索尝试阶段,我国在设计税收确定性工具时,要从平衡与发展的角度来考虑。
  辽宁税务与会代表通过对比分析各税收辖区接纳国际遵从保障计划、联合审计、仲裁等税收确定性工具的不同实践,提出完善我国税收确定性工具应用的建议。广西税务与会代表重点研究国际遵从保障计划,提出我国参与该计划的具体策略。杭州税务与会代表探索应用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税收确定性措施,提出建立类似于国际遵从保障计划的税收确定性工具。
  宁波税务与会代表从预约定价安排制度的国际差异入手,对差异本身及其形成的原因进行研究,为我国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预约定价安排政策提供参考。上海税务与会代表认为增强税收确定性,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将是受益者,提出增强国际税收管理服务、探索税收确定性工具及助推企业稳定发展预期的建议。山东税务与会代表认为,在更多情况下,纳税人比税务机关更希望税收具有确定性,因此在完善税收确定性工具的过程中要更多听取纳税人的意见。
  研讨会由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靳东升主持,出席会议的还有来自国际税收研究会、青岛市税务局,以及财经高校、税务系统等的30余位专家代表。